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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333广深铁路(601333)2024-02-06 18:0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事务所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关于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10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广深铁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提 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 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