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是促进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6] - 公司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通过公司网站等[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指定平台第一时间披露信息[7] -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13] 沟通平台建设 -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可在官网开设专栏[7] 沟通渠道设置 - 公司应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安排专人负责[7] 说明会召开 -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8]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举行业绩说明会[11] 活动记录发布 - 公司应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2] 重大事项沟通 - 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并征询意见[13] 调研接待要求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工作负责与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8] - 投资者关系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18] 内部机制建设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9] 人员素质要求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和技能[20] 档案保存期限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