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 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后,公司认 为大华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 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格条件 大华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 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 设立了30家分支机构。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亿元、审计 业务收入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89亿元。 二、执业记录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敖都吉雅,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