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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601456国联证券(601456)2024-08-08 19:43

1、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国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 A 股 股份购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99.26%股份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 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 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 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