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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股份: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601500通用股份(601500)2024-08-27 17:47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9]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视为未审议通过[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监事会需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3]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13]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需披露的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等事项[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4][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公司并披露[22]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告知公司[2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0]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6]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8] 发行股票信息披露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0] 信息提供与审核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定期报告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二十日提供议案信息[25] - 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对提供信息及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26] - 重大合同相关部门及子分公司须在签署次日报董事会秘书备案[26]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等组织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秘书负责披露[28] - 重大事件知情人通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28] - 信息披露经部门提供、证券部编制、秘书审查、董事长审定签发后报交易所披露[28][29] 信息披露权限 - 董事长、总经理经授权、经授权董事、董事会秘书或代表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29]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1]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33][3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