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九牧王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集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 会议变更与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两日发书面变更通知[3]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意见分同意、反对和弃权[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应暂缓表决[4] 档案保存与规则制订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5]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亦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