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九牧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时间不晚于会议召开前一日[16] - 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独立董事解职补选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8][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3] 公司支持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5]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5]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6]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6] 制度生效修改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