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志远)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志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3] 兼任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志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3] 兼任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