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冶: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 22 日经中国中冶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及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至少由 3 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具备公司股票上 市地相关监管法规要求的适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