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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冶: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601618中国中冶(601618)2024-01-22 16:37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的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设立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 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 22 日经中国中冶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 第一章 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