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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明泰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601677明泰铝业(601677)2024-05-17 22:0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报告 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订本《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年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 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 第二章 审核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应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董事会的年度工作 计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进场 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如年审会计师在公司编制完成财务会计报表 之前进场,审计委员会应审阅其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