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中国卫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 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各候 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 鉴于以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孙京先生、彭涛先生、 李海金先生、朱家正先生、李海东先生、徐文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 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二、对《关于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