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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中国卫通重大交易管理规定(2023年8月修订)
601698中国卫通(601698)2023-08-14 18:4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 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交易管理工 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长、 总经理各自的权限得到有效发挥,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 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