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 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 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