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 诺的,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章程》载明 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