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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星宇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601799星宇股份(601799)2024-08-15 17:35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 - 优先现金分红,目标稳定增长股利[2] - 年度盈利且现金流满足条件,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2] 不分配情况 - 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可不分配[3] - 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分配[3] - 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可不分配[3] 比例要求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4] 其他事项 - 编制《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5] - 章程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章程废止[5] - 章程与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