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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股份: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601799星宇股份(601799)2024-08-15 17: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5,679,419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5,679,419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以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24] - 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累计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应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8][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78]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100]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含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87] - 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职必需工作经验[8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9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5] - 1/3以上董事联名等提议时,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0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0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任期每届3年,连选可连任[139]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143]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9]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利润,先弥补亏损,再提取10%法定公积金,最后支付股东股利[151]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4]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62,16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73,17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