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皖新传媒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 分红规划与比例 - 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6] - 满足条件且无特殊情况,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的3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8]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5%或资产总额的10%,属重大资金支出事项[10] 决策与监督 -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2]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2]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1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并保存[1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需与中小股东沟通[15] - 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须在两个月内[16] -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16] - 调整《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条件并履行程序[16]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应扣减其现金股利[16] -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16] - 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在年报披露原因[16]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订,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