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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1816京沪高铁(601816)2024-04-10 17:22

北京市科瀚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第一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简 称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 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北京市科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案,以及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而出具。 本所律师系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在对所 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判断的基础上,依法对本 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 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本所律师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