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信息 - 成都银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7月31日14:00[7] - 会议地点在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5楼3号会议室[8]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4日,该日股东授信逾期或质押本行股权达50%以上,表决权受限[11] - 股东发言不超两次,每次不超2分钟,发言和问答时间不超20分钟[12] 议案规则 -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本行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股东大会同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8] 独立董事要求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0]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0] - 公司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1] - 公司独立董事最多同时在五家境内外企业担任独立董事,且不得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担任独立董事[21]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会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2] - 独立董事每年在本行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23] - 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应亲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总数的2/3[23] - 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低于1/3,新独立董事就任前应继续履职[23] - 本行应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证券交易所[2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本行年度审计工作并对财务报告信息作出判断性报告[24] -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24] 监事相关规定 - 监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监事应继续履职[24] - 外部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递交书面报告并说明相关情况[24] - 外部监事辞职致监事会中外部监事人数占比少于三分之一,新外部监事就任前应继续履职(因丧失独立性辞职和被罢免除外)[25] 监事会职责 -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本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5] - 监事会检查本行财务[25] - 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者提出罢免建议[25] -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要求其纠正[25] - 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25]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职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25] -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25] -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25] -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25][26]
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