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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1916浙商银行(601916)2023-10-13 17:2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190 号 关于对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3 条、第 3.4.2 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前期已披露相关进展公告,相关信息前期已释放,一 定程度上减轻了旅行者集团违规的不良影响,可酌情予以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 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截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旅行者集团)持有 1,346,936,645 股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3%。2023 年 5 月 17 日, 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 海一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上海一中院根据旅行者集团所持 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裁定由联合竞买人太平人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