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浙商银行H股通函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對本通函或應採取的行動如有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 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出 席會議回條交予買主或承讓人,或送交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 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有關內容而引致的任何 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行謹訂於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於中國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民心路1號浙商銀行總行 601會議室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7頁至第8頁。 不論 閣下能否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務請細閱臨時股東大會通告,並盡早按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 的指示填妥及交回該表格。H股股東須於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即不遲於 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以專人送遞或郵寄方式將代表委任表格送交H股股份登記處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