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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01990南京证券(601990)2024-06-21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27,502万股普通股,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8,636.1034万元[6]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多项业务[10]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9亿股,现有股份总数为36.86361034亿股,全部为普通股[17][18] -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6.78318609亿股,占总股本35.70%[17] - 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认购2.00207344亿股,占总股本10.54%[17] -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1.45605341亿股,占总股本7.66%[17] 股份管理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21][22]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七种情形除外,收购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22] - 公司可建立管理层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监高、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 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权锁定期内不得质押,期满后质押比例不得超所持股权的50%[35]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30%的事项[4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等多项事项超一定比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2][43][44]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49][5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3,内部董事不超1/2[92] -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超过授权范围事项需提交审议[92][93] - 董事会有权审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但不超过50%的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9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可设副主席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10%的任意公积金[12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扣除部分后)的20%[13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