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康: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王振滔先生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08 号、证监立案 字 0112024000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ST 奥康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1 年-2022 年,在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奥康股份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 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上述行 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 年累计发生额 166,999,815.93 元,期未余额 41,539,628.07 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4.82%、1.20%;2022 年累计发生额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