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胜华新材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 (2024年4月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推动经营战略快速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胜华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执行委员 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执委会是公司的最高经营管理机构,负责落实执行董事会发展战略、 经营规划、各项决议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并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授权实 施决策。 第三条 本规则是执委会的组成及会议议事的行为准则,适用于全体执委会委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管理职务;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使其不得再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高级管理职务。 (四)董事会认为不合适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执委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第四条 执委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组成。 执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