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首次发行1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16933520元[8] - 2021年2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 股权结构 - 朱斌持股54813960股,持股比例45.6783%[17] - 陈文持股16610040股,持股比例13.8417%[17] - 蒋惠霆持股6644400股,持股比例5.5370%[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16933520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 - 10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3[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9]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6][108]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决议需全体监事1/2以上通过[11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具备分红条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121] 重大事项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1期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1] - 公司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2] - 公司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在30或45日内要求清偿或担保[14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5]
ST全筑: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05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