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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微网络:泛微网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22日修订)
603039泛微网络(603039)2023-12-24 15:3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3][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被撤换[14] - 提前免职应特别披露,辞职需书面报告[15] - 履职特别职权经半数同意后公司及时披露[16] - 特定事项经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保证其知情权,按规定提供资料[23] 津贴与保险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27] - 未作规定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7] - 依据规定修改时制度相应规定废止[2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