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微网络: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4] - 3月29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4] - 股权登记日为4月11日,现场会议4月18日上午10:00召开,网络投票4月18日[5] 议案情况 - 提请审议议案11项,含年度报告、利润分配等[8][1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有5、8、9、10、11[10]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有9、11[11]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23人,持表决权股份1,805,403股,占比0.6927%[15] - 现场参加股东8人,持表决权股份445,239股,占比0.1708%[15]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0%,均获审议通过[20][21][22]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高[25][28][30] 合规情况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符合相关规定[14][17][18][19] - 律师认为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