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关于独立董事非因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 公司独立董事林辉先生转来其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36 号)。林辉先生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 高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8 月),因宏图高科 2017 年至 2018 年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 条第一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林辉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林辉先生自 2021 年 5 月以来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本 公司无关,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08 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非因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