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振华股份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非职工代表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事由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2]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