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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股份:振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603067振华股份(603067)2024-08-13 17:44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至少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 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支持性文件 董事会议事规则 ZHHX/GD—ZQB-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 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 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 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 1 页 ,共 9 页 (八)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对外 捐赠等事项;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