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核准首次发行5500万股普通股,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901.6166万元[4]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11000万股[12] 股权结构 - 蔡再华设立时认购7256.7万股,持股65.97%[12] - 毛志国、阮国斌设立时各认购394.9万股,持股3.59%[12] - 石大学、柯尊友设立时各认购99万股,持股0.90%[12] - 柯愈胜设立时认购217.8万股,持股1.98%[12] - 陈定中设立时认购89.1万股,持股0.81%[12] - 龚德胜以9.9净资产折股,占比0.09%[13] - 湖北九派、海宁兄弟投资以370.7净资产折股,占比3.37%[13] - 湖北盛世高金以247.5净资产折股,占比2.25%[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股份总数为509,016,166股,均为普通股[14]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8]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40]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提案,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4]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至少7名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5]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7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90] - 未来十二个月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无安排,最低30%[9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87]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9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4][10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08]
振华股份:振华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