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火炬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663]号 致: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