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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配: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603107上海汽配(603107)2024-04-22 16: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4]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等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5]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26] 沟通与报告 - 会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董事会及时反馈[24]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并报告董事会[22]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8][29] 公司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34] - 及时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9]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披露标准[39] 其他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施行后有一年过渡期[40] - 细则自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