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光华)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需有5年以上会计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5]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任职禁止情况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能担任[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3] 兼任与任职期限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