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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603115海星股份(603115)2024-05-09 19: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2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92亿元[9] - 公司首次发行前普通股总数为1560万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92亿股,均为A股[14] 股东信息 - 南通新海星投资认购1.4118亿股,占比90.50%[13] -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认购1092万股,占比7.00%[14] - 深圳市瑞盈丰华认购390万股,占比2.50%[14]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1]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5]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7]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议[3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审议[31]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审议[31]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经审议[3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审议[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应提交审议[32][3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属重大关联交易,需审计或评估并提交审议[34]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等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8][39][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3]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4] 股东大会投票与决议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65] - 董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6]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7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70] 董事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审议[75]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7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7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审议[7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审议[7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审议[7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审议[76] 董事会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8]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1] 总经理相关规定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3]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9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97] - 单一年度实施现金分红,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99] 财务报告与审计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5]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5天通知[106]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报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报半年报,前3和9个月结束后1个月报季报[95]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3] - 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公告[113] - 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申报债权[118] 章程修改 - 章程修改事项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涉及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办理变更登记[121] - 章程修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4] - 章程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施行[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