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以现场召开为原则[13] 薪酬与考核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并披露[9]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分述职、评价、提报酬三步[9] 其他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 本规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