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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股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603115海星股份(603115)2024-06-17 18:28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1,790,465,276.78元,2022年为1,765,230,480.54元,2021年为1,645,338,158.45元[6]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788,665.07元,2022年为227,714,159.76元,2021年为221,187,704.58元[6]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57元/股,2022年为0.95元/股,2021年为1.05元/股[6]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6%,2022年为11.45%,2021年为17.03%[6]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7.29%,2023年为1.43%[28] 激励计划 -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900.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23,920.00万股的3.76%[2][10] - 激励对象人数为8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11] - 董事长周小兵获授股票期权80.00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89%,占目前总股本的0.33%[12] - 董事、总经理孙新明获授股票期权60.00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6.67%,占目前总股本的0.25%[12] - 董事、副总经理朱建东获授股票期权45.00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5.00%,占目前总股本的0.19%[12]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苏美丽获授股票期权35.00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3.89%,占目前总股本的0.15%[1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5]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计划[15] -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15]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30%,时间为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6]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30%,时间为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6] -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40%,时间为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9.30元[19] - 行权价格不低于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1.00元的80%(即每股8.80元)[19] - 行权价格不低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1.62元的80%(即每股9.30元)[20] -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分年度考核并行权[25]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20%、触发值10%,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20%、触发值10%[26]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35%、触发值20%,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35%、触发值20%[26]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50%、触发值30%,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50%、触发值30%[26] - 业绩完成度A≥Am或B≥Bm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 = 100%;An≤A<Am或Bn≤B<Bm时,X = 80%;A<An且B<Bn时,X = 0[26] - 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合格、有差距时,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0%[27] - 公司拟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8] 其他要点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时,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Q=Q0×(1+n)[32]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P=P0÷(1+n)[33]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公允价值,2024年6月17日测算标的股价为10.95元/股[35] - 股票期权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6]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3.4942%、13.4347%、14.6991%(对应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6]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对应1年期、2年期、3年期)[36] - 股息率为0%[36] -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900万份,需摊销总费用为2021.40万元,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552.23万元、854.70万元、458.48万元、156.00万元[36] -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60日内对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42]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工作,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42] -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应聘请律师出具专业意见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34] - 公司变更激励计划需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加速行权和降低行权价格[44] - 公司终止激励计划,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44] - 公司具有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权,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5]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获授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等[46]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50]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50]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失去参与资格[51] - 激励对象因辞职、裁员等离职,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不得行权[52] - 激励对象退休后返聘且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已获授股票期权按原程序进行[53]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其股票期权由继承人按原程序持有[53] - 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已行权部分由指定继承人继承,未缴完个税由继承人代缴[54]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先协商、调解,60日内未解决可向法院诉讼[54]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5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