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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培动力: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改)
603121华培动力(603121)2024-03-25 18:19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3 月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三章 董事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 第五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 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六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