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翠微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大厦 B 座六层第一会议室召 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