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电子信箱 : mail@jsgztycpa.com E-mail : mail@ jsgztycpa.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3〕737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根据贵所意见落实函的要 求,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会计师")作 为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股份"、"公司"或"发行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计机构,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保荐机 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 机构")对意见落实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讨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 见。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本回复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中各项用语和 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