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依法成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 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七条 有《公司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