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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3月修订)
603161科华控股(603161)2024-03-07 19:44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拟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规则。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席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 规则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