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新泉股份实施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 问。本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