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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容冷链: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2)
603187海容冷链(603187)2024-03-21 18:47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