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亚邦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