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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精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190亚通精工(603190)2024-09-27 17:07

法律意见书 致: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 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