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本股份: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伟、马小希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 (星期三) 下午 15:00 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28 号富力盈信大厦 40 楼公司 会议室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润 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