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霸: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委员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委员会成立时第一届委员由公司董 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 人员组成符合本工作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规则第五条 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 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