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 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 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独资或与其他境内外法人实体合资,设立子公司; 2、全部或部分收购其他境内外公司股权;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购买股票、基金、债券、信托、金融衍生品等金融 投资产品; 4、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1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坚持以下原则: 1、遵 ...